本周政策速览: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3. 广东省税务局:试点上线出口退税新系统
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本期你问我答:
什么条件下可享受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
一、对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下列案件,不适用本办法,稽查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并报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一)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的;
(二)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改说明: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的案件和“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不纳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由稽查局依法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在《办法》第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下列案件,不适用本办法,稽查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并报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一)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的;(二)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补充调查、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拟处理意见报上一级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备案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即增加“拟处理意见报上一级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备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事制度改革,为更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通知》明确提出四个方面12项改革举措。
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二、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加强知名企业名称字号保护,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三、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将建筑用钢筋等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化肥产品由目前的后置现场审查调整为告知承诺。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将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评审等应急措施长效化,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形成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实施智慧监管,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系统整合项目的试点,广东省税务局于8月31日上线新系统,将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审核、出口退税函调等功能统一归并至金税三期信息系统。
二、出口退税系统整合升级,充分依托信息化创新手段,进一步实现系统强大、服务优质、宏观运筹、管理高效四项目标:
1.系统功能更加强大。通过智能化改造,实现自动受理申报,审核流程智能分流,进一步优化税务机关内部办理流程。
2.办税服务更加优质。利用金税三期数据聚合、平台融合以及集成优化的优势,通过简化流程和减少表单,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办税体验。
3.风险防控更加高效。进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以及征税、退税、发票、稽查紧密衔接的风险防控体系。
4.服务宏观政策作用更加凸显。
一、【成长奖励】每年遴选一批信创领军企业,对当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存量部分的12%、增量部分的60%给予奖励(含信创精英奖励),最高1000万元。
二、【信创精英奖励】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的人才,按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15%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且不超过个人应纳税额的100%。单个企业奖励对象不超过5名,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30%。
三、【平台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支持不少于5个通用软硬件适配测试平台,按平台实际建设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
推进信创产业基地建设,对经认定的信创产业园,按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四、【应用奖励】支持信创企业软件产品研发、应用迁移、适配测试、信息服务创新在政务、教育、医疗、电力、交通、旅游、司法等领域的应用项目,政策有效期内遴选不少于15个信创产品应用示范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
五、【基金支持】鼓励设立5亿元规模信创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为信创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打造国家级信创产业发展集聚区。
六、【活动补贴】对承办具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信创大赛、会议、论坛、展览等活动,经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什么条件下可享受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
(本图源自“百度图库")
2020年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介绍海南自贸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如何享受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下面就结合相关热点问题一一介绍。
■什么情况下,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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