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悦城市更新研究院】——是广悦律师事务所成立的多元化城市更新专家智库平台,汇集了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城市更新专家、专业律师、从业人员,成员均具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及多纬度处理问题的能力。研究院长期对城市更新领域进行研究总结,内容涵盖最新城市更新政策解读、城市更新项目经验分享、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更新政策及实践对比研究、城市更新疑难问题解决等。
【广悦城市更新法律服务】——广悦律师事务所长年专注于城市更新法律服务,是城市更新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至今已为30多个城市更新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广州市天河区潭村、程界东村、程界西村、员村、吉山村;黄埔去火村、刘村、燕塘村、贤江村、宏岗村、双沙村、红卫村、南岗村;海珠区沥滘村、新市头村、凤和村、红卫村、南箕村、五凤村;番禺区胜石村;增城区简村;荔湾区大坦沙岛(河沙、西郊、坦尾);从化区元洲岗村;南沙区大同村,均以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实现项目的和谐改造,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45日是市《6号文》第(二十五)条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引入合作企业的公开招商的公示期限基本都遵循政策的规定,即不少于45日。较早前,黄埔区(开发区)为加快引入合作企业的速度,就以提交审议将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的招商文件的公示期限由不少于45日变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今年黄埔区引入合作企业的《新1号文》正式将其修订,大大缩短了引入合作企业的时间,无疑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黄埔区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的进度。
鉴于报名参加旧村合作改造项目招商工作需要提交诸多的公司主体、证明材料等的竞选文件。相较于市《6号文》不少于45日,黄埔区政策直接缩短至7个工作日显然对拟参加竞选合作企业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准备竞选文件的工作量较大,且企业内部审批流程较多,如果是联合体参加,还涉及两家企业的合作竞选材料,建议拟参加黄埔区旧村改造项目竞选的企业提高效率,提前准备好常规性竞选材料,例如:公司主体材料,同时加快内部审批工作。
声明:
本微信文章仅为交流探讨之目的,不得视为广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任何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行为及因此带来的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