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的新条例(《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REGUL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prohibiting products made with forced labour on the Union market and amending Directive (EU) 2019/1937)。该条例旨在禁止所有涉及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进口或出口。如果某产品被认定为使用强迫劳动生产,该产品将被禁止在欧盟市场(包括在线平台)销售,相关货物将在欧盟边境被拦截。该法规将于2027年底开始生效。
本文将解析该条例的六个关键要点,并探讨中国出海企业为实现合规应采取的准备措施。
一、全面禁止强迫劳动产品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禁止任何经济经营者(自然人或法人)在欧盟市场投放、供应或出口任何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1]这一禁令适用范围广泛,涵盖所有产品及其组件,包括通过在线平台销售的产品,只要这些产品的销售目标为欧盟消费者,就在此禁令的监管范围内。
关于“强迫劳动”的定义,条例援引了国际劳工组织(ILO)第29号公约第2条的定义[2]。根据这一定义,强迫劳动指“任何人在受到某种惩罚威胁的情况下被迫从事的任何劳动或服务,而非自愿提供这些劳动或服务。”
二、涵盖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是指其在提取、收获、生产或制造的任何阶段,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强迫劳动的产品,包括在产品供应链的任何阶段与产品相关的工作或加工。[3]这意味着,无论是产品的原材料采购还是最终产品的制造,在任何环节涉及强迫劳动都将导致该产品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
三、建立风险数据库
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一个具有指示性和非详尽性质的强迫劳动风险数据库,以协助主管机关在评估违反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潜在行为时的工作,同时帮助经济经营者识别其供应链中的潜在强迫劳动风险。该数据库将重点识别特定地区或特定产品中的强迫劳动风险,特别关注普遍和严重的强迫劳动情况。
四、调查主体和调查程序
当强迫劳动的风险发生在欧盟境外时,欧盟委员会将担任主导主管机关;如果风险发生在欧盟成员国境内,则由该成员国的主管部门负责调查。[4]
主管机关将采用风险导向的方法展开调查。在评估违规的可能性时,主管机关将考虑以下因素:1)强迫劳动的规模和严重性;2)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投放或供应的数量和市场份额;3)涉嫌使用强迫劳动的部分在最终产品中的比例;4)经济经营者的规模和经济资源;5)供应链的复杂性。[5]
调查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调查和正式调查。在启动正式调查之前,主管机关将首先要求经济经营者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信息,说明他们为识别、预防、减轻、消除或补救其运营和供应链中与被评估产品相关的强迫劳动风险所采取的措施。经济经营者必须在收到请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主管机关在收到经济经营者提交信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阶段。如果主管机关认为有合理怀疑存在违规行为,将启动正式调查,并在决定启动正式调查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经济经营者。随后,经济经营者有30到60个工作日的时间向主管机关提供材料,如果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该期限。在调查过程中,如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还可以进行实地调查。主管机关应尽量在启动调查之日起9个月内结束调查并作出决定。
五、违规使用强迫劳动的后果
如果主管机关认为经济经营者违反了《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应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禁止在欧盟市场投放、供应或出口相关产品;责令经济经营者撤回相关产品或从线上销售渠道下架;责令经济经营者处理违规产品。[6]此外,违反规定的经济经营者还有可能面临罚款。《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要求处罚是有效、适当且具有威慑力的。在决定处罚时,主管机关应考虑以下因素:1)违规的严重性和持续时间;2)经济经营者与主管机关的配合情况;3)其他减轻或加重因素。如果企业能有效地从供应链中消除强迫劳动,并采取切实的纠正措施,这些产品可能被允许重新进入欧盟市场。
六、企业的尽职调查义务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本身并未对企业施加任何超出欧盟和国家法律已规定的额外尽职调查义务。[7]然而,条例强调,针对强迫劳动进行尽职调查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在其运营和供应链中存在强迫劳动的风险。根据欧盟相关法律和国际标准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能够有效识别和解决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问题。因此,如果主管机关认为没有违反强迫劳动产品禁令的证据,或者认为导致实质性担忧的原因已被消除,例如通过适用的法律、指南、建议或其他尽职调查措施有效减轻、预防并消除强迫劳动风险,则不应启动调查。可见开展与强迫劳动相关的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此外,欧盟委员会将在条例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发布于强迫劳动相关的尽职调查指南[8],为企业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帮助其更好地遵守新规定。
企业应对措施之建议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实施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这不仅影响正在或计划向欧洲市场出口的企业,即使企业本身未直接出口欧洲,如果其产品属于进入欧洲市场产品供应链中的一环,其也有可能面临审查。因此,企业应采取积极的准备措施,以确保其产品符合新规定。这些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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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评估其在欧盟市场销售的产品的完整供应链,识别和解决潜在的强迫劳动风险,包括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确保供应链各个环节符合《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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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并制定涉及强迫劳动的政策,包括供应商行为准则和采购政策,确保政策有效地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供应商和承包商,包括将禁止使用强迫劳动的要求纳入合同条款中,增强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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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施监控和补救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包括定期审计、员工访谈以及第三方评估,有效检测并处理潜在的强迫劳动问题,确保合规措施得到执行,并防止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注释:
[1]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第2(1)条
[2]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第2(7)条
[3]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第15条
[4]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第14条
[5]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第20条
[6]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第1条
[7] 《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第11(a)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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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作者丨莫莉莉
编辑丨何雪雯
审核丨欧阳进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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