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弹性退休相关文书的通知》,发布《广州市企业职工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示范文本)》《广州市企业职工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广州市企业职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示范文本)》《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表》等,提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
一、员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提前3个月填写告知书提交单位
通知明确: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员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弹性提前退休告知书并提交公司。
范本:

律师点评与风险提示:
1.人力资源部门需与员工面谈确认真实意愿,通过录音录像方式固定沟通证据,防范员工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
2.建议在《告知书》范本中增加“不得反悔条款”,在告知书最后,增加:“告知书提交后不可单方撤销”的声明。
二、弹性延退期间任何一方提前1个月提出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
通知明确: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双方应提前1个月签订协议书,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双方劳动关系延续,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用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结束,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范本:

律师点评与风险提示:
1.协议范本中有明确延迟期间视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条款,该条款可以避免因条款缺失导致劳动关系认定争议。
2.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劳动者,建议公司应考虑工伤保险补充方案。
3.可设置“员工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等客观终止条件。
通知明确: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任何一方提前1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范本:

律师点评与风险提示:
1.建议公司预留协商缓冲期,避免因即时终止产生违法解除风险。
2.建议在终止协议范本中约定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的多少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休申报的时限要求,防范因手续延误导致的养老金补缴风险。
3.增加明确员工在终止后应及时配合工作交接义务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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