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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悦佳绩 | 广悦代理广告投放重大合同纠纷案取得全面胜诉 原创 品牌

发布日期:2020-11-26 14:45:29浏览:


近日,广悦律师事务所代理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上海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关于广告投放合同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在进行线上广告投放的过程当中,企业通常可选择官方渠道自主运营或通过代理公司购买一站式运营服务两种方式。广告宣传活动是一项复杂且琐碎的市场营销工作,需要消耗较大的人力、物力及成本,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选择合规的代理公司可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获取较为专业的广告投放服务。但在企业与代理公司之间服务关系的产生下,企业的广告运营风险逐渐转移至与代理公司的合作当中,各类纠纷随之而来。



案件情况

2018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广告投放合作框架合同》,就相关投放事宜、保证金等事宜进行约定。合同约定原告委托被告进行广告投放,原告需要预付广告款,并按照推广框架金额的10%支付保证金。


2019年合同到期后,被告因原告未能完成广告框架任务扣除了原告的保证金和未消耗完毕预付款,双方产生分歧,因而致诉。


案件难点

01
广告主在未完成框架任务的情况下,要求代理商退还保证金全额获得法院支持。

本案中,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甲方(原告)未完成原生框架任务金额,则保证金不予返还,也不能作为网络推广发布款冲抵”。广悦互联网与高新科技部代理律师李玲和杨治东(以下简称“代理人”)通过与原告进行大量沟通及事实的探索,深度挖掘出证据,通过往来邮件记录、聊天记录、商业惯例等其他多项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被告应该退还保证金的事实,构成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最终退还全额保证金获得二审法院支持。


02
广告主在合同终止后,要求代理商退还未消耗完的预付款全额获得法院支持

本案中,虽然双方合同规定,被告应在合同终止后,扣除广告主享有的返点优惠后退还未消耗完毕的预付款。但实际履行中的返点优惠对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因此原被告就返点优惠计算争议较大。代理人通过与原告进行大量沟通及事实的探索,列出详细的应返还金额的计算明细和计算依据,最大限度的主张应退还的预付款金额,最终原告主张的应退还预付款全部获得二审法院支持。


结合本案的诉讼心得,为了帮助需要通过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广告投放的互联网企业减少合作期间的法律风险,杨治东律师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当合同的履约主体需要进行变更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对剩余未消耗款项进行对账确认并保留应退还金额计算依据,以免后续就应退还款项产生争议;


如合作协议中有约定己方需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建议明确约定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及日期,并对合作方逾期退还保证金的行为设置合理的违约责任;


如确需对保证金/预付款予以扣减的,建议在合同中就扣减的标准进行明确约定,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根据标准计算出合作方应退还的款项金额;


如合同内约定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建议及时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就变更事宜进行说明。


多年来,广悦互联网与高新科技部在高级合伙人杨杰律师的带领下深耕互联网领域,积极关注行业动态,深入了解互联网产品思维和模式,通过出色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国内外超过100家互联网企业提供股权设计、 投融资并购、 数字产品合规评估、 侵权争议解决等多种创新性商业解决方案,成功处理多起业内极具影响的网络诉讼案件,受到业界认可。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广悦互联网与高新科技部将继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精品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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