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巴黎拉开帷幕。作为四年一次的全球性体育盛会,奥运会的商业价值无需赘述。而作为奥运会最为重要的体育无形资产,体育标识的法律保护,无疑是与奥运会相关的最为重要的经济和法律问题之一。自2022年起,北京冬奥会、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哈尔滨亚冬会及粤港澳大湾区全运会等一系列国际国内大型综合运动会已经或将要在国内举办。赛事体育标识,尤其是大型综合性赛事体育标识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体育赛事各主办方、参与方及其他主体高度关心的话题。
一、什么是“体育标识”
现阶段而言,体育标识还未成为一个体现在法律条文当中的法律概念,而是在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所显现的商业概念。体育标识除传统意义上的商标以外,还包含体育赛事相关的标志、徽记、口号、吉祥物、主题词、会歌、旗帜等。除此之外,体育赛事中各参与者相关的个人或集体元素,如:运动员个人、单项体育运动队及整个体育代表团相关的姓名名称、代号、图片、标志和徽记等,都可以在广义上被视为赛事的体育标识。
和一般的商标相比,体育标识,尤其是大型综合性赛事的体育标识具有非常明显的自身特性。
第一,体育标识的显著性高度依附于赛事的举办和运动员的参赛行为,无法像一般的商标,通过在日常商业行为中的使用获得显著性。
第二,体育标识的商业价值与赛事的举办时间密切相关,一旦赛事结束,其商业价值必然会大打折扣。
第三,体育标识的使用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例如,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均是四年举办一届,在两届赛事举办的间隙,相关体育标识必然会经历“休眠期”。
因此,对于“体育标识”的相关方,要想确保体育标识发挥其最大的商业价值,必然要在其法律保护方面采取和一般的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不同的保护策略。
二、我国体育标识相关的法律制度
除《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外,现阶段国内主要通过《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于赛事体育标识进行管理和规范。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二条,特殊标志,包括了各类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结合《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认为《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对特殊标志的定位,结合了商标、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利的特点。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特殊标志采用登记确权制度,除违反国家利益、有违公序良俗、破坏民族团结、缺乏显著性、与在先权利存在冲突等几项特定的情形,一般都可以获得登记确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标志的登记确权需要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和商标申请程序相比,特殊标志登记确权的程序更为简便,也更为符合赛事体育标识对于确权和保护时效性更强的要求。
另外,与商标、著作权和外观专利均不同的是,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四年,权利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延期。这一规定也基本契合国内外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国内外主要单项锦标赛等重要赛事的举办周期。
三、我国对体育标识进行法律保护的执法行动
曾有学者指出,和其他知识产权权利相比,我国针对体育标识的保护具有更强的公权色彩,上述特点也反映在我国针对体育标识保护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当中。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无论是《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还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都赋予了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侵犯相关标志专有权的进行调查、调处及行政处罚的权力。另外,虽然《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海关和公安机关在保护上述标识方面的角色和定位,但结合近年来的执法实践,海关和公安机关也会基于《刑法》《商标法》等上位法以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对相关侵害特有标识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乃至刑事查处。
例如,根据中国体育报、澎湃新闻等国内主要媒体的报道,在北京冬奥会、卡塔尔世界杯举办期间,我国公安、海关等部门都对侵犯大型体育赛事相关标志专有权的行为采取了执法行动,具体的行为包括查扣侵权货物,调查销售链条,追踪侵权源头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强制措施。虽然通过公开渠道,我们暂未检索到市场监管、海关、公安等部门针对世界杯、冬奥会等大型赛事举办期间进行执法行动的专门数据报告,但上述新闻报道也足以体现,市场监管、海关、公安等部门在大型国内外体育赛事举办期间,对于大型体育赛事特殊标志的法律保护力度。
四、针对体育标识法律保护的实务建议
1. 做好知识产权布局
如前文所述,体育标识综合了商标、著作权及外观设计专利等多种知识产权权利的不同属性。因此,赛事相关方需要针对不同的体育标识的性质和用途分类施策,制定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布局策略。如:赛事的会标、会徽、会旗等标识,除申请特殊标志登记以外,还要针对未来可能的商业用途,在对应的商品类别中进行商标注册。针对赛事的会旗和会歌,可以进行同时申请著作权登记。另外,就赛事的吉祥物,可以申请立体商标、进行著作权登记,以及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上述知识产权布局的举措,需要紧密结合赛事的申办周期、筹办周期、商务开发周期和举办周期进行,避免因权利过期和时效给赛事筹办、商务开发和赛事运营工作造成影响。
2. 完善授权管理
体育赛事,尤其是大型综合性赛事通常具有极高的关注度和商业价值,因此有关的赛事体育标识在各类商务活动中需要频繁地进行授权其他主体进行使用。主要的形式包括:
第一,作为赞助权益,授权各类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对赛事相关的体育标识进行使用。
第二,作为商务开发需要,授权第三方机构对赛事相关的体育标识进行使用。
第三,基于特许经营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需要,授权有关主体对赛事相关的体育标识进行使用。
无论以上哪一种情形,赛事相关方都需要通过长而复杂的授权链条来最终实现商业利益。因此,作为赛事相关方,需要完善权利授权的管理,避免因为授权管理混乱,导致侵权和隐性营销的情况发生,损害赛事相关方及有关赞助商和合作伙伴的正当权益。
3. 不能忽视赛事休眠期的工作
体育赛事,尤其是大型综合性的体育赛事通常具有一定的举办周期。除赛事筹备期和举办期外,剩余的时间赛事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在此期间,仍然需要做好日常监测和法律应对工作。具体情况包括:
第一,对与赛事相关的体育标识有关权利期限进行管理,及时提交各类权利的延期和续展申请。
第二,对各类商标新申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与赛事相关的体育标识有关权利期限近似商标申请,并及时采取商标异议等法律行动。
第三,在赛事休眠期,仍应对相关体育标识进行使用,避免与体育标识相关的商标,在赛事休眠期内,因三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而被提起商标撤销的情况。
五、结语
2024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赛事品牌,申办或引进有影响力的国际顶级赛事,培育专业化运营团队”。随着体育产业的发展,各类赛事的举办会愈发频繁,对于相关体育标识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也会日趋提升。广悦律师事务所也会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并向业界分享我们的分析和解读。
参考文献:
【1】 马宏俊.体育法导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
【2】2022年冬奥会、世界杯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在路上:https://www.sport.gov.cn/n20001280/n20067608/n20067635/c2510292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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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作者丨余裕武、杨仑
编辑丨何雪雯
审核丨黄晓俊
审定丨品牌宣传与市场拓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