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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悦律师代理房屋返还案件二审获全面改判胜诉,有效帮助当事人解决历史遗留难题广悦律师代理房屋返还案件二审获全面改判胜诉,有效帮助当事人解决历史遗留难题

发布日期:2024-08-27 16:11:32浏览:

近日,广悦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及莫碧琪律师带领团队代理外籍人士L先生要求亲属返还房屋的二审案件,在一审法院驳回L先生全部诉讼请求的重大不利情形下,广悦律师在二审介入后,重新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发现一审中L先生一方对于案由选择错误,在此情形下,广悦律师仍力挽狂澜,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广悦律师的代理意见,改判对方当事人返还房屋并向L先生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帮助L先生获得终审胜诉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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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裁判文书节选


20世纪末,L先生母亲立下房屋转让书将原有房屋及宅基地转让L先生,但未及时办理登记。L先生21世纪初返回国内,发现母亲的居住环境恶劣,便决定出资在该宅基地上重建房屋安排母亲入住至终老,但对于新建房屋未办理确认登记。


后来,兄弟姐妹认为房屋宅基地登记在母亲名下,所以上盖房屋亦应属于母亲财产,便擅自更换房屋门锁并出租给其他人员。L先生得知后,回国奔走各部门均未得到解决,便以返还原物纠纷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其余兄弟姐妹提起另诉要求继承该房屋。


一审法院认为,L先生的拆除重建行为不能视为其已直接取得涉案房屋所在宅基地或新建的涉案房屋的权属,该房屋及宅基地原属于L先生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纠纷暂无定论的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房屋。L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取消了对原一审律师的委托,联系广悦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和莫碧琪律师,希望两位律师代理。


经分析,经办律师认为一审的请求权基础定位错误,在未取得确权的情况下按照返还原物纠纷提起诉讼具有巨大败诉风险,但考虑到L先生已经为此事往返国内外多次、投入多年心血,经办律师最终接受委托,尽全力在本案二审及继承案件中为L先生争取权利。


二审中,经办律师通过走访、补充新证据及案件梳理,制作诉讼可视化文件,将本案的重要事实及法律依据逐层呈现,并向法院提交代理意见及类案检索报告,向二审法院说明关联案件并非本案的处理前提,本案不应以确权之诉或者不动产登记为前提。通过努力,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经办律师的观点,全盘推翻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对方当事人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


本案的判决结果不但维护了L先生的个人合法权益,也是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效能来解决“程序空转”的重要体现,让诉讼程序“不反复”,达到公正与效率相促进、相统一,让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切实让司法裁判结果符合人民群众普遍、朴素的感受认知。



公司与商业领域介绍

广悦公司与商业领域由张扬律师及多名资深律师组成,律师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细作,洞悉经济态势,以法律思维和商业智慧在商事领域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和争议解决服务,高效与专业的法律服务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好评。


其客户包括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航空、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美国 GLC 建筑设计、日本明治、日本日锻、台湾忆霖食品、香港楼上集团、香港翠华集团等上百家知名集团及企业。



供稿丨毛洁

编辑丨何雪雯

审核丨苏冰

审定丨品牌宣传与市场拓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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