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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悦佳绩|广悦律师办理网络游戏“套版号”刑事案件获无罪不起诉成果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发布日期:2025-06-25 10:14:25浏览:

近日,由广悦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与数字经济领域杨杰律师、张昌倩律师承办的“余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准许撤回起诉案”,作为参考案例入库人民法院案例库。该案作为网络游戏行业“买卖版号”案件进入司法审判流程的第一案,首次对行业司空见惯的“买卖版号”(指购买并套用游戏版号发行其他游戏)行为进行了法律定性,对我国游戏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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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官网截图


裁判要旨

一、“买卖版号”属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合法持有网络游戏版号的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游戏运营授权书,授权对方经营授权游戏的,应当根据被授权公司实际运营的游戏内容与获得授权的游戏内容一致性、价款支付方式等来判断是否属于“名为授权,实为买卖”。如果被授权的公司没有运营授权的网络游戏,而是将自己研发的游戏套用在授权公司持有的案涉核发单、批复中的,则属于买卖游戏版号,系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二、对于情节轻微的“买卖版号”行为,不宜认定为刑事犯罪。

对于上述买卖网络游戏出版物号核发单、批复等国家机关的行为,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手段、前科情况、所涉公文的重要程度、买卖数量、违法所得、具体用途、危害后果,以及所涉行业的发展背景,判断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对于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达到惩治、监管效果的,应当审慎把握刑事手段介入的必要性。


主要辩护思路

一、“买卖版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本案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律师结合自身的专业经验,提出辩护意见认为,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必须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买卖版号”行为未违反“国家规定”,不符合刑法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目前针对网络游戏必须在上网运营前取得版号的直接规定出自以下规范性文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第二十七条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


上述两规定,其效力等级仅仅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国家规定。


上述意见最终获得了检察机关的认可,认为本案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后续变更罪名为“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重新移送。


二、“买卖版号”情节轻微的情况下,不宜以刑事案件进行处理,通过行政处罚追究已经足以惩处。

在该案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起诉后,承办律师结合案件定性、情节严重程度、相关案件发生背景以及国家政策进行分析,认为该案不应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同时指出,由于在游戏行业套用版号的行为比较常见,如果以刑事责任追究“买卖版号”行为,可能会引起行业业态动荡,而通过行政处罚,足以对相关违规行为达到惩处的目的。


最终二审法院以本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且发回重审后,检察院以被告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由撤回起诉。


三、本案关于“违法所得”证据不足,要求追缴的违法所得数额没有依据。

违法所得应为犯罪行为实施所产生的直接经济利益。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与游戏运营是两个不同的环节和行为,如果犯罪行为是国家机关公文的买卖行为,游戏后续运营收益不应该被纳入违法所得的范围。即便认定游戏的后续收益属于违法所得,也应当对游戏收入及成本进行准确核算,以游戏利润而非收入认定违法所得,即违法所得=非法获利=游戏充值收入-成本


该案涉及案件事实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法律关系争议较大等多个难点,全案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检察院撤回起诉等流程,历时近3年。承办律师不断以争取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突破多个重大疑难问题,获得了除主要犯罪嫌疑人之外的其他涉案人员在检察院阶段不起诉,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发回重审后不起诉的成果。


此外,该案的裁判定性,既对游戏行业依法依规使用版号起到警示作用、也为支持游戏行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起到了示范性效应,有力保障了游戏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促进游戏行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承办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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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

律所主任

互联网与数字经济领域

个人简介

杨杰律师具有近二十年的互联网法律从业经验,在网络游戏、数据合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商业犯罪与刑事合规等领域的相关业务与法律问题有着长期的关注与研究。自执业以来,曾为多家游戏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合规运营、劳动人事处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全方位法律支持,代理多起游戏行业内极具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和诉讼争议纠纷案件,取得客户满意的结果。凭借深厚的实务经验及对行业的深刻洞悉,杨律师多次荣获钱伯斯、ALB、商法、TheLegal 500、Asialaw、Legalband等国内外法律评级机构的青睐与推荐。


在理论研究方面,杨杰律师主编多本行业内实务书籍《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合规之路》《数字经济时代公司股权实用指南》《网络游戏典型案例裁判观点》《网络游戏公司合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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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倩

高级合伙人

互联网与数字经济领域

个人简介

张昌倩律师曾在多家知名的互联网公司任职,长期专注于互联网和数字经济领域法律服务,熟悉互联网产品思维和模式。


张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大型复杂的互联网诉讼案件,至今处理过百余件互联网相关的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业内极具影响的互联网游戏诉讼,代理案件获得“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等奖项。


代表案例(部分)

1. 代理游戏“买卖版号”进入审判环节刑事第一案,实现全部涉案人员不起诉,主要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成果;

2. 代理某棋牌游戏平台“开设赌场罪”案,实现侦查阶段全员取保候审的成果;

3. 代理某头部直播平台管理人员“开设赌场罪”案,成功争取缓刑;

4. 代理某游戏发行公司负责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最终取得不予起诉成果;

5.  代理某游戏公司技术负责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取得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成果;

6. 代理某游戏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最终取得不予起诉成果;

7. 代理某公司控告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成功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制止侵权产品的上线运营;

8. 代理某游戏公司控告员工收受回扣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案,最终取得对嫌疑人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追回全部违法所得的成果;

9.  代理某游戏公司控告客服人员利用权限倒卖游戏资源涉嫌职务侵占案,最终取得对嫌疑人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追回全部违法所得的成果。




编辑丨苏韵

审核丨欧阳进潼

审定丨品牌宣传与市场拓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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