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English中文ItalianoFrançais

投资并购周报

发布日期:2020-09-23 18:45:05浏览:

作者:马晓艳、郭敏、胡柳


投资并购专栏



本专栏是广悦律师事务所投资并购与税务部重磅推出,由投资并购与税务部合伙人、资深律师、顾问主笔,内容涵盖投资并购领域新政和热点动态的法律周报、投资并购中热点问题的深度解读、投资并购实操经验分享、投资并购中涉税问题等专业文章。我们致力于为房地产、金融、医疗健康、互联网科技等行业客户提供投资并购服务,发挥团队丰富的投资并购经验和税法专业优势。专栏的设立,旨在分享经验、专业交流、关注热点、互助合作。期待与大家在投资并购领域的交流和互动!


一、时政速递


1、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
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修订了《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是与新《证券法》等规则衔接,完善相关条款及表述。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和内幕信息管理。三是取消月度经营数据的披露要求,取消中期报告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披露要求。


本次修订,在保留《规定》基本内容的前提下,针对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进行了收放结合的局部调整:一方面,落实新《证券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上市证券公司负担,取消了月度经营数据和中期报告涵盖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披露要求,使得上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频率和内容与包括银行等在内的其他上市公司保持一致;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更新了信息披露要求,使之与最新上位法表述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再度强化了证券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要求,补充完善了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应及时披露的相关事项等。


整体而言,本次修订提升了《规定》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完善了上市券商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频率的公平性要求,同时兼顾其“证券公司”属性,强化了信息披露内容的针对性要求,有利于上市证券公司依法健康发展。

2、证监会就《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5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全称拟调整为《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四十九条,主要修订以下内容:一是根据新《证券法》规定,取消证券评级业务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二是鼓励优质机构开展证券评级业务;三是完善证券评级业务规则;四是增加独立性要求并专章规定;五是明确信息披露要求并专章规定;六是强化自律管理职能;七是增加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八是提高证券评级业务违法违规成本。

3、证监会就《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对2011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完善标题。考虑到上市公司已经普遍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在完善和落实,将标题修订为“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二是落实新《证券法》规定。根据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三是压实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四是强化证券交易所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职责。授权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填报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对需要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事项、填报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信息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享。五是明确中介机构的配合义务。要求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依照相关执业规则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

2020年9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两个指引”),重点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风险管理和保后监测管理两大环节建立标准化操作规范。


“两个指引”细化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强化销售环节透明性。明确销售环节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要求;建立销售可回溯机制,如线下承保要“双录”,线上承保要留存电子销售记录等;明确承保告知内容,做好投保风险提示。二是强化风险审核独立性。明确核保政策、客户准入标准、欺诈管理内容;明确抵质押物分类、评估等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系统功能具体内容以及信息安全性要求。三是强化合作方管理。明确销售代理机构、数据服务机构、抵质押评估第三方、追偿机构等合作方的合作要求和管理要求,防范合作方风险传递。四是建立保后监控指标和标准。将保后监控分为个体监控和整体监控两大方面,明确个体监控的方式和具体内容,以及保后监控的指标要求;明确风险预警机制的分类、等级、措施等标准,以及保后监测系统功能设置要求等内容。五是明确追偿方式及管理要求。明确催收禁止情形;明确追偿机构合作要求和委外追偿的管理内容;明确追偿款财务确认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六是明确理赔投诉流程及标准。明确投诉处理分级管理机制要求,以及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回访、投诉复核、投诉建档等要求,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有效回应。


二、投资并购大事件


1、国有企业强强联合!青岛港国际收购红星物流90%股权

根据2020年9月19日消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举行交接仪式,标志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对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公司90%股权的收购。

2、宝德股份欲年内完成收购名品世家
根据2020年9月20日消息,宝德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同名品世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6日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此前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效期由两个月调整为四个月,但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仍可延长或缩短意向协议有效期。此前,宝德股份曾发布公告,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名品世家不低于52.96%的股份。在本次公告中,宝德股份方面表示,本次交易预计将于2020年度内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名品世家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皖新传媒:1.47亿元收购内蒙发行7%股份

皖新传媒2020年9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参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55.99万股(占总股本7%)国有股份转让项目投标,并于近日与交易对方内蒙发行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国有股权类),本次投资金额为146,623,21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完成后,皖新传媒将持有内蒙发行1,855.99万股,股权占比7%,为第二大股东。


4、爱立信收购Cradlepoint,为5G企业市场的发展提速

北京时间2020年9月21日,爱立信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已同意以1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美国Cradlepoint公司。Cradlepoint总部位于美国,是Wireless Edge WAN 4G和5G企业解决方案的市场领导者。此次投资对爱立信赢得5G企业领域市场份额具有战略意义。收购Cradlepoint将增强爱立信现有的5G企业级产品组合,其中包括行业专网和全球物联网平台。


5、1.33亿收购医药公司股权、5000万参投产业基金 华邦健康聚焦“大健康”
2020年9月21日,华邦健康宣布相关加码计划,包括拟对普瑞金药业增资4000万,同时拟1.33亿元收购其9.93%股权,另外华邦健康还拟5000万元参投大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6、微软收购b社母公司ZeniMax

2020年9月21日晚,微软宣布收购了B社母公司ZeniMax,不过这次的收购并不仅仅是收购Bethesda Softworks这一家工作室,而且还包括《掠食》《耻辱》开发商Arkane工作室,《恶灵附身》《幽灵线:东京》开发商Tango GameWorks和《上古卷轴OL》开发商ZeniMax Online等等。

7、从物业跨界医美 奥园健康6.91亿元收购浙江医美医院55%股权
2020年9月22日港股公司奥园健康(03662.HK)发布公告称,在9月18日,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欣粤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6.91亿元收购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连天美”)55%股权。目前,奥园健康间接持有连天美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连天美60%股权

8、威马汽车完成100亿D轮融资上海国资及上汽联合领投

根据2020年9月22日消息,威马汽车已经完成总额100亿元人民币D轮融资,上海国资投资平台及上汽集团联合领投,百度与海纳亚洲创投基金(SIG)继续参与此轮融资,湖北长江产业基金、苏州昆山产业基金、湖南衡阳国有投资平台、安徽合肥产业基金、国投创益产业基金、广州金融控股集团等国有产业投资者也悉数入局,此外,还包括芯鑫、紫光、红塔集团、雅居乐、盈科等投资机构。


9、园城黄金:拟收购茅台镇圣窖酒业全部股权,23日起停牌

2020年9月22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黄金”)发布公告称,园城黄金拟收购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园城黄金股票自2020年9月23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声明:

本微信文章仅为交流探讨之目的,不得视为广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任何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行为及因此带来的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分享到:

  •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20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02423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