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政策速览: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2. 广东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
3.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推出25条硬核举措,支持广州“四个出新出彩”
4. 珠海横琴税务局:个人股权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
本期你问我答:
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个税处理有何不同?
二、广东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关注指数:★★★】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粤人社规〔2020〕43号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支持广州“四个出新出彩”,推出25条硬核举措【关注指数:★★★】
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实施意见的函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9日
四、珠海横琴税务局:个人股权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关注指数:★★★】
文件名称:关于个人股权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自2020年11月16日起,横琴新区登记的公司拟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涉及个人股权转让变更的,应先到横琴新区税务局完成相关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再向横琴新区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办理涉及个人股权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业务时,横琴新区工商局将查验个人转让股权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对未依法完成相关纳税申报,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横琴新区工商局不予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投资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进行投资,其持有的是合伙企业份额,并非股权转让,其体现的是原合伙人退伙、新合伙人入伙的形式。那么,合伙人退伙或份额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按照深圳市税务局2020年11月24日官方回应可知,两者处理方式并不一致:
第一,合伙人退伙,应就归属到该合伙人当年度未缴纳经营所得的未分配利润部分,征收“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合伙人将其投资份额转让,从合伙企业层面,应对合伙人进行退伙清算就其清算所得征收“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从合伙人层面,应就新合伙人取得原合伙人的份额,所支付的溢价部分,征收原合伙人的“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声明:
本文章仅为交流探讨之目的,不得视为广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任何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行为及因此带来的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