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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法可依丨2017年度游戏圈维权案例TOP10

发布日期:2021-01-21 19:30:05浏览:

《“游”法可依》——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全新推出的游戏相关法律专栏,由互联网与数字经济部资深律师倾情解读,通过案例带你了解游戏市场中的法律知识。


此番盘点综合考虑了案件影响力、判赔金额、涉案公司和涉案游戏及IP的知名度等因素,仅代表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网易诉多益《神武》案


【入选理由】作为游戏圈近年来一审侵权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件,本案成为本次盘点的No.1可谓实至名归。本案既表明了游戏大厂维权的态度,也掀起了游戏圈维权的小高潮。再加上由于近期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更是给本案的最终结果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案情简介】网易公司作为《梦幻西游》游戏软件的合法权利所有者和经营者,认为被告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运营与《梦幻西游》相似的《神武》游戏,侵害了网易对《梦幻西游》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及利益,侵害了原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著作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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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 一审判决多益公司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并刊登道歉声明消除不利影响。二审法院依法以徐波未参加一审诉讼为由出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案件评点】此次广东省高院作出发回重审的二审裁定,主要是因为被告多益公司认为徐波是《梦幻西游》中部分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并曾向一审法院申请追加徐波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一审法院并未同意此申请。二审中,徐波向法院申请以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主张对本案争议涉及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由于徐波既没有参加一审,也没有在二审中达成调解,因此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网易诉YY直播侵权案


【入选理由】本案为国内首个因直播平台直播游戏画面而遭游戏公司起诉并被认定侵权的案件。该案判赔数额高达2000万,在游戏直播领域引发激烈讨论。


【案情简介】网易公司拥有《梦幻西游2》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从2012年起,华多公司在其经营的YY直播网站和YY语音客户端上进行“梦幻西游”游戏内容直播、录播或者转播服务。华多公司召集、签约大量的游戏主播,并提供非法注入游戏客户端的代码程序或者动态屏幕截取的工具给这些游戏主播,供其抓取游戏内容;同时提供YY直播网站和YY语音客户端平台,供这些游戏主播在该平台上以直播、录播或者转播的方式传播该款游戏内容,还通过出售虚拟道具、发布广告等方式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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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一审判决YY停止侵权,并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


我们尚未查询到案件是否进入二审程序。


【案件评点】直播游戏画面一定涉诉吗?我们倾向于认为,直播平台在未获得游戏公司授权的前提下直播游戏画面,虽然存在部分涉诉的网络游戏竞技直播画面不构成作品的先例,但至少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上的侵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些诉讼会导致玩家对游戏的抵触心理等原因,侵权风险并不一定会导致诉讼。在网易公布今年第三季度财报时,丁磊对直播案做了回应,称起诉是因为对方在直播网易《梦幻西游》的时候,中间插播了大量广告,而且通过广告将观看《梦幻西游》直播的用户导流到一个网页游戏上。可以发现,导致涉诉的关键原因,很可能不是普遍存在的侵权风险,而是直播平台对游戏画面的使用已经对游戏的价值或市场产生了现时或潜在的负面影响。



网易诉4399《仙语》案


【入选理由】本案是近年来追责平台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广州游戏圈案件审判最集中的天河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件。


【案情简介】原告网易发现游戏《仙语》大量抄袭《梦幻西游》中美术作品及文字作品,在宣传中使用了原告游戏的名称装潢,整体抄袭《梦幻西游》核心元素。原告主张游戏《仙语》的研发方、运营方悦狼公司和四三九九公司侵害了原告享有的美术作品及文字作品的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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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一审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1500万元,我们尚未查询到有关二审的信息。


【案件评点】该案中,法院认定二被告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并没有侵犯改编权。而如果被告仅仅只是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许并不会导致如此高的判赔数额——定损的重点应为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仙语》使用了《梦幻西游》中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及相关技能等介绍的文字作品,两个游戏类型相同、题材相近,游戏元素、游戏规则等相似度较高;此种情况下,《梦幻西游》玩家可快速适应《仙语》游戏,增加了替代《梦幻西游》的可能性,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游戏《武侠Q传》侵犯金庸小说著作权案


【入选理由】本案涉及知名IP著作权,自起诉至一审宣判历时三年有余,判赔金额高达一千六百万。


【案情简介】金庸经明河社授权,依法将《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神雕侠侣》、《笑傲江湖》四部小说(以下合称涉案作品)移动终端游戏软件改编权,以及改编后游戏软件的商业开发权独家授权完美世界公司。明河社与完美世界公司发现,火谷网、昆仑乐享、昆仑万维共同开发的《武侠Q传》游戏软件是根据包括涉案作品在内的金庸武侠作品改编而成,其中大量使用了涉案作品的故事情节、特定人物、场景设置、武功阵法等独创性表达,故而以三被告侵害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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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中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刊登声明,及连带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一千六百三十一万余元。


【案件评点】本案中,法院认为涉案游戏并不包含足够具体的单部涉案小说的表达,相关小说情节在游戏中的设置也并没有达到较高的数量和比例,因此三被告并未侵犯原告的改编权。但是,法院也认为,由于三被告利用了涉案作品在社会公众中的知名度,将耳熟能详的相关小说元素进行游戏中的卡牌设置,会导致相关社会公众误以为游戏与涉案作品或金庸有关,因此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腾讯《逆战》《穿越火线》商标侵权案


【入选理由】近年来与游戏名称相关的商标权案件不少,本案为该类案件中的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腾讯为韩国网游《穿越火线》在中国大陆的独家代理运营商,在授权地域内享有“穿越火线”中文商标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维权。且腾讯自行开发运营了FPS游戏《逆战》,享有“逆战”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腾讯认为,泰金联公司所使用的游戏名称“全民逆战—穿越生死线”与上述注册商标构成高度近似,因此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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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评点】本案中法院认为,被告公司对“全民逆战——穿越生死线”的使用,并不发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故不构成商标性质的使用。法院认为判断是否容易造成混淆,应以相关公众的注意力为标准。原被告游戏在游戏运行平台、在游戏类型、游戏风格、消费者群体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消费者不会仅因游戏名称当中使用了部分相同或类似的文字而将游戏混淆。法院在综合考虑了商标整体构成、文字、视觉效果等因素后,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对腾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另一起与鹅厂商标权相关的纠纷中(即“腾讯诉4399侵害《地下城与勇士》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法院则认定4399利用搜索引擎关键词的行为属于商标性使用,构成侵权。



奇迹MU案


【入选理由】本案涉及经典网游《奇迹MU》的著作权保护,且为将游戏画面认定为类电影画面的知名案例。


【案情简介】上海壮游公司经授权,获得《奇迹MU》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运营权及维权权利,该游戏自2003年开始在中国大陆地区运营,拥有众多玩家。被告硕星公司开发了一款网页游戏《奇迹神话》,在作品名称、故事情节、地图场景、角色、技能、怪物、装备等的名称、造型等多个方面与《奇迹MU》均相同或基本相同。壮游公司认为,游戏《奇迹神话》的运营方、宣传方哈网公司和维动公司在运营宣传活动中使用了“十年奇迹”等引人误解的内容,与硕星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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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令硕星公司和维动公司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权,并连带赔偿原告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400万余元。


【案件评点】司法判例中将游戏画面认定为类电影作品并不多见,较为著名的先例就是“奇迹MU案”。以往的司法判例中,权利人往往要将融入游戏中的美术、音乐、文字等一一切割开,通过这样一个个有形可见的侧面去分别主张美术著作权、音乐作品著作权、文字作品著作权等。类电影作品的认定将游戏视为一个综合体,符合游戏的表现形式,有利于游戏著作权的整体保护。



全民TV转播斗鱼TV“炉石传说”案


【入选理由】在网络直播行业中,主播违约跳槽已成为最主要的诉讼案由之一。本案二审判决对于游戏行业和直播业有较为精彩的论述。


【案情简介】斗鱼公司为斗鱼TV运营方,其关联公司及合作伙伴鱼趣公司为斗鱼TV输送主播资源。游戏主播朱浩与鱼趣公司签约成为斗鱼TV《炉石传说》游戏独家签约主播,双方约定游戏解说视频、音频的各项权利属于鱼趣公司。后鱼趣公司发现,朱浩在炫魔公司、脉淼公司运营的全民TV直播平台上进行游戏《炉石传说》的游戏解说和直播,故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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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湖北省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认定,原告鱼趣公司拥有被告朱浩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的游戏解说作品著作权,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三被告向鱼趣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90万元。


二审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关于判赔金额的判决,也确认被告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认为鱼趣公司对解说视频、音频不享有著作权。


【案件评点】关于游戏解说的著作权的探讨,势必牵涉到游戏解说是否能够直接构成作品的讨论。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并非所有情况下游戏主播的解说都能直接构成作品,解说能否构成作品仍需看其是否具备一定的独创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就具体情况进行。二审法院虽然维持了原审的部分判决,但由于鱼趣公司并未提交特定解说及展示具体解说内容,无法判定其解说是否符合作为作品所需要的独创性要求,因此法院认定鱼趣公司对朱浩解说享有著作权没有事实依据。



《秦时明月2》朱某、王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入选理由】本案跻身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首次发布的“文化市场十大典型案例”之列。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本案中违规发放的虚拟产品价值高达3.8亿元。


【案情简介】被告人朱某、王某未经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许可,利用在该公司从事网络游戏软件《秦时明月2》的运营工作的便利以及所掌握的管理员账户,获取游戏数据向多名游戏进行充值、发放道具等操作,线下交易获利。朱某违法所得26万余元,并分给王某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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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北京市石景山检察院认定,二被告人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其中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评点】该案中检察院认为,游戏中的道具、元宝等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缺乏可以被普遍接受的计算方式,并将其法律属性定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因此,法院对非法获取该类数据的行为,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论处。



海淀警方破获虚假刷量案


【入选理由】本案为北京破获的首个因APP推广获利的黑色产业链案件。


【案情简介】2017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警方接到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作为广告主与某广告公司就一款app产品的推广签署了推广协议,但是产品的下载安装量与实际使用情况之间差距很大,怀疑广告公司存在诈骗行为。海淀警方最终锁定了重庆左岸科技公司,发现在该公司内竖着好几个摆满手机的“手机墙”,每部手机都在自动重复着从手机软件商店下载和安装运行软件的动作,报案网络科技公司开发的app也在其中。


【最新进展】涉案的广告公司以及重庆左岸科技公司共有10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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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点】身处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公司有了宣传推广的需求,这也催生了虚假刷量这条黑色产业链。本案中,与报案公司签约的广告公司并不是直接实施刷单的重庆左岸公司,因而这类诈骗行为隐蔽性较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单就网络游戏、手机app的推广而言,涉及金额超过五十万的情况并不少见,黑色产业链的背后是极高的法律风险。



银川公安破获传奇私服直播案


【入选理由】2017年是《热血传奇》IP掀起维权热潮的一年。本案中的银川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还曾于2016年破获《烈焰手游》侵权案件。


【案情简介】2017年4月,银川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发现,YY直播平台上的945直播频道开设了多个直播游戏《征战天下》(一款《热血传奇》私服)的房间,对公众直播该私服游戏。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在未经《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然后私自租用服务器非法架设运营私服,同时还招聘和培训相关人员进行直播,非法牟利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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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在山东警方的配合下,银川市公安局已将该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抓获。


【案件评点】近年来,国家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逐渐增加。2018年1月16日,国家版权局通报了20起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本案就是其中之一。该案中对游戏私服的打击,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日益加大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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