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广州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交易公司”)正式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股东分别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
其中,持股30%的广电运通为深交所主板(002152.SZ)上市公司,大股东为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另一名持股70%的股东——交易集团实际控制人亦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因而,数据交易公司不仅具有国资特色,更是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实际控股,并将致力于探索数据流转产生的经济价值,是广州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重要布局。
此背景下,广州数据交易公司受到多方关注。除了热度,数据交易公司还有哪些问题值得探讨?本文将从入局背景、入局亮点、入局后续三个角度,聊聊我们对此次数据交易公司设立的观察与思考。
一
入局背景:数据交易难以落地
作为技术、劳动力、资本、土地之外的“第五要素”,数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方在促进数据流通、释放数据价值、探索交易路径过程中,数据交易的难题却日益凸显。
1. 数据权属不清晰
数据交易大体可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是确权、定价、交易。数据权属不清便是数据交易实际落地中的第一个“卡点”。
据媒体报道,目前多数大数据交易所提供的“点对点”直接交易模式,仍面临着数据(尤其个人数据)难以确权的现实问题。目前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未从立法层面对数据权属问题进行明确界定,亦未真正触及数据确权的核心内容,而是选择留白,并着重强调保障数据相关的人格权益及财产权益。因此,各交易所成立之初设想的确权破局,实难落地。
数据权属的不清晰,将导致数据交易合同在法律上难以定性,从而直接影响交易双方的权责分配,成为交易相对方的忧虑之一。
2. 估值定价不明确
相较传统有形资产,数据资产具有非实体性、无消耗性、价值易变性、多次衍生性、可共享性和零成本复制性等显著特征。这决定了其使用成本的评估,无法直接套用现有规则,而应重新核定一套特殊的数据资产估值方式,以保障数据在市场各方主体的参与下,能够趋于公允价格。
然而,囿于交易平台的交易数据少、交易频率低、交易总量小,数据交易的估值体系缺乏可参考的定价依据。这将提高数据交易双方的沟通成本和交易成本,降低双方交易欲,最终减少成交量,进一步导致统一的定价体系更难搭建。
3. 交易风险不可控
数据交易,一方面因数据权属不清晰导致权责分配不确定,风险及责任难约束;另一方面又因个人信息保护等合规要求,导致交易数据存在潜在的数据合规风险。遗憾的是,大数据交易平台对此并未有显著改善。
因此,对数据交易方而言,即便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数据交易风险仍不受控,相较主体间的自行交易,平台优势并不突出。
二
入局亮点:广州政府实际控股
解决数据交易的落地问题,靠的不仅是技术,更重要的是管理。后者需要有成熟的市场规则、完善的制度规范、海量数据资源库等配套支撑。这也是此次数据交易公司不再由市场主体控制,而由广州市政府实际控股的原因之一。
1. 从数据要素到数据产品: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我们此前曾就数据权属问题进行过探讨,并提供了分析思路(详情可阅《不破不立:用户与企业间数据权属问题的多维解析》)。如能化“数据要素”为“数据产品”,实现所涉用户数据的匿名化,那么“数据归谁所有”的问题将可能被巧妙化解。
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的六大任务举措,广东将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完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和机制,加强数据要素相关标准和技术研究,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搭建数据交易平台等。
数据交易公司的设立,便是广州政府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从“数据要素”到“数据产品”的有益尝试。交易流通平台将单一的数据要素赋予市场化价值,形成可交易、可复制但无法重识别特定自然人的数据产品,从而使其具备财产权益属性。同时,由政府助力数据要素相关标准的制定、数据交易平台建设的完善,实现多种数据产品交易市场的培育,以最终达成数据资产价值的最大化释放。
2. 从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盘活存量数据蓝海
广电运通发布的公告及声明显示,其作为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企业,长期深耕金融科技和城市智能领域,拥有政府、银行、公安、交通、财税及文化旅游等广泛的客户基础。同时,交易集团又具有丰富的数据资源,旗下“广交易”积累了工程、采购、药品等领域的海量交易数据,聚集上下游企业超过10万家。
广电运通与交易集团此次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的深度合作,既有客户基础,又有海量数据。各方资源的有效融合,释放着盘活广东省存量数据蓝海的有利信号。借助数据资产化进程,数据交易公司有望摸索制定出一套统一的定价体系,解决数据估值难题。
3. 从数据堡垒到数据生态:规范数据交易体系
数据流通的障碍,在于信息孤岛,在于数据壁垒。由此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正加剧着企业面临的数据交易风险。以往,数据交易平台通常仅充当撮合交易的中介角色,供方只是通过交易所接触需方,实际交易过程都绕开了交易所。此次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实际控股,有望作为监管方规范数据交易体系,在连接数据源、采购方、数据中介等各数据节点以突破数据孤岛壁垒的同时,构建健康交易生态,防范数据交易风险。
三
入局后续:雨后春笋何为出路
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设立数据交易公司前,全国各地早已纷纷布局数据交易所的建设。目前为止,建成和在建的数据交易所已达到30余家,包括北京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可谓遍地开花。其中,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是全国乃至全球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早于2015年4月14日正式挂牌运营。被寄予厚望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曾宣言将成为一个万亿元级别的交易市场,历经六年,却于2021年11月被申请破产重整。
雨后春笋般涌现的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交易机构……何处才是出路?答案或许应回归到关注数据交易的内涵。
一方面,建议加快搭建数据交易流通平台机制,避免“空有平台”。数据交易公司应发挥构建数据交易生态体系的重要作用,形成自有、独立、统一的数据流通交易机制,真正打破数据源壁垒,避免平台架空。同时,此次引入了政府监管,助于保障数据交易安全。
另一方面,建议着力制定数据要素相关标准,避免“空有数据”。海量数据只有盘活,才有商业价值。但具体如何促活、如何估值、如何定价、如何交易等标准,仍有待广州市政府牵头制定,提供管理规范支持。
结语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热情,燃遍各行各业。数据交易公司作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实控的又一入局者,有望切实解决数据交易的落地难题,实现广东存量数据价值的盘活,最终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