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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中的企业行为合规基础与行为评价之一——被炫富事件泄露收入水平的员工被停职合规吗?

发布日期:2022-08-01 17:25:17浏览:



网络自媒体的发达,导致热点事件层出不穷,“炫富反腐”竟然成为一种现象,折射出的种种社会问题与大众心态不在本文范畴。本文仅从法律与企业行为合规角度,对于小红书炫富事件中,对那个被炫富的员工作出停职决定的公司行为,是否存在合规性基础,探讨企业合规的边界。


一、本文依据的网络信息(如有不实,则作为假定事实基础)


作者本人没有小红书APP,根据网友转发给我的链接,主要情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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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7月28日,有领结婚证两周还差一天的小红书用户,晒出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收入证明》,证明该公司一名员工的月均收入为82500元——有图有真相,这位女用户确实披露了中金公司的一位员工收入,但由于收入证明毕竟不是工资条,而且收入证明的用途往往用于申请贷款、申请签证之类的用途,夸大的现象也经常是存在的,所以证明内容的真实性也可能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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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人跟贴说,你不知道你老公公司禁止对外透露工资水平吗?该用户则心大地说“他的薪水不是还没达到平均水平嘛?”——这个情节说明,涉事的中金公司对于员工薪酬采取了所谓的“密薪制”,通俗地说,员工工资是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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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遂后,根据财联社新闻,涉事中金公司称该员工已被停职——这说明相关单位做出了某种管理行为。


二、 企业行为的合规性基础与行为评价


在该热点事件中,有知名财经博主说,受到停职后:“男的估计工作不保,而且金融圈是个小圈子,口碑很重要,短时间内他想要找到下家也很困难。”——这个判断未必成真,但若一语成谶,被停职员工的权益可能已经受到或将要受到实质性损害。于是,涉事公司做出停职行为的合规性变得十分重要。


(一)涉事企业对员工实施管理的合规性基础 


1

基础法律关系


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于劳动合同之上,受劳动法规的规制。劳动合同区别于一般民事合同关系的关键在身份的不平等性,即员工对于用人单位具有一定人身依附与管理从属性。该法律关系形成了用人单位实施管理的合法性基础,包括可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遵守,具体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规章制度往往成为最为直接和具体的操作方式。


2

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可约束性标准,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但是对于与本文密切相关的“密薪制”的合规性基础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等方式要求员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将薪酬体系纳入保密范畴。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由此可见,薪酬制度属于单位可自主决定的经营自主权范畴,且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禁止企业实行薪酬保密的规定。

因此,“密薪制”规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涉事的公司如果存在密薪制,确实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对违反的员工采取包括停职在内的管理措施,实施停职处分的行为存在合规性基础。


(二)被停职员工是否具有可归责的过错  


1、基于前述情节,尽管该员工本人至今并没有任何声音出现,其系新婚,对新婚妻子喜不自胜在小红书上晒新婚丈夫收入证明,未必知情,没有证据显示其本人有违背公司规定披露收入的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2、基于前述情节,该员工本人客观上一直以来都没有外泄本人收入的行为,本次网络披露不是其本人的客观行为导致。

3、基于前述情节,被泄露的《收入证明》本身并不是“密薪制”约束的信息内容。即使存在密薪制,此次热点事件也不能视作对密薪制的违反。因为《收入证明》这个形式本身就是要向一定对象提供和公开的、具有证明作用的材料,与工资条仅限于本人收执与核对的隐秘性和个人性本来就是不一样的。

综上,在本次热点事件中,并没有明显的可以归责该员工的企业管理上的过错责任,或者换言之,现有情节和信息,不能形成该员工具备可谴责性的行为或应在价值层面受到负面和否定性评价的证据。


(三)涉事企业在本次炫富热点事件中,是否受到了利益损害 


对涉事公司而言,本次热点事件最直接的影响是,该公司令人咋舌的高收入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但这并非是本次事件才发生的后果,证券行业高收入的信息是公开信息,从企业年报等数据来源皆可获得,该公司作为头部券商高收入排名第一(如排行榜图,数据来源于网络),该热点事件披露的信息的确连平均收入水平都不够,没有给涉事公司带来任何附加的不利数据披露和形象损害,至于有没有起到宣传和吸纳更优秀人才投奔的效果,各位读者各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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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综合评价 


我们认为,企业整体合规,系由一系列企业行为的合规性组成的。涉事公司基于采取及时行动应对公共危机,将该事件视为公司的负面舆情,以至于仓促响应公众舆论,对员工做出的停职处理决定行为,没有进行足够的合规性评估,且由于涉事员工可能面临的个人权益受损,该公司可能面临劳动关系合规等后续争议后果。因此,本次应对热点事件的企业行为缺乏足够的合规理据,至少是不满足劳动合规的。广悦所的企业合规团队,包括数据、财务、劳动、刑事等全方位的合规专家,可以提供企业合规的动态评估和多方面规范的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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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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