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政速递
1、证监会主席易会满:集中力量查办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
5月15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举行的第二届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违规屡有发生,这不仅破坏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影响投资者信心。对此,必须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调绝不能借疫情之名“大洗澡”或“炒题材”。公司正常的业绩波动,相信市场和投资者是能够理解的,但绝对不能说假话、编故事、做假账。
易会满表示,证监会集中力量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这些案件具有一些共性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金额巨大。二是出现系统性、规模性造假现象。三是造假同时往往还伴生违规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这类案件,证监会将紧抓不放、一查到底。
其中,违法行为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在持续发生和产生危害的,将按新证券法规定严加惩治。同时强调,这次证券法修订大幅强化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证监会将用好用足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职权,加大惩处力度,强化监管震慑。
市场信披方面,强调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对年度报告行使异议权,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决不允许钻空子、滥用权力,逃避法律责任。
2、重磅!《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合作互利共赢、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原则。
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包括探索扩大跨境转让的资产品种、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
三、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
四、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包括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等。
五、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发展金融科技。
六、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包括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3、国常会: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着力点
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一是统一安排有关部门通过视频连线,旁听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各个小组会议直播,全程听取意见建议。对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并作出答复。二是各部门均要成立由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两会工作专班,设置代表和委员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守接听。对代表和委员来电认真记录,在大会闭幕前予以说明和答复。三是国务院办公厅要收集和梳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简报中涉及政府工作的事项,认真研究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需要办理的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督促做好反馈答复。对社会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和回应。通过上述工作和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建议,使政府工作更充分体现民意,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面对今年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六保”任务。越是不确定性增加,“保”的意义就更大。“六保”针对的都是当前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是直面和克服困难挑战的积极举措,政府责任很重。必须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和支撑,保住了就业、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就有收入,就会拉动消费、扩大市场需求。守住“保”这一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就能为渡过难关赢得时间、创造条件,实现稳中求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为此,要加大宏观调控对冲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货币、社保、就业等政策合力,围绕“六保”、“六稳”实施更加精准的调控。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完善打基础、利长远的制度机制上多下功夫,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通过扩大开放,在促进与各方合作共赢中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潜能。
4、二十国集团举行第二次贸易部长应对新冠肺炎特别视频会议
5月14日,二十国集团(G20)举行第二次贸易部长应对新冠肺炎特别视频会议。会议认为,应继续深入落实G20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共识,积极开展经贸政策协调与务实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保持市场开放,增强全球供应链韧性,支持发展中和最不发达国家,推动国际贸易投资重回正轨。
G20贸易部长应在首次特别会议基础上,继续落实好领导人特别峰会共识,并向各方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团结合作。释放共同应对的有力信号,提振国际社会信心,要关心、支持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援助,帮助其提高应对能力。二是维护开放环境。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采取共同措施,保持市场开放。三是深化政策协调。在宏观经济政策、便利人员必要流动、保障国际物流和跨境运输正常运转等方面加强合作,确保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开放、稳定、安全和顺畅。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
5月1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加快川藏铁路、沿江高铁、渝昆高铁、西(宁)成(都)铁路等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形成西向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积极发展向海经济;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鼓励广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二、热点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处罚
事件背景:
2019年8月中旬,证监会便已经对康美药业的有关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完毕,当时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历时8个月,2020年5月13日,证监会终于发布《禁入决定书(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文号:〔2020〕6号)、《处罚决定书(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许冬瑾等22名责任人员)》(文号:〔2020〕24号),对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庄义清、温少生、马焕洲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康美药业以及22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罚款。
事件简评:
1、为何处罚决定依据的是2005年《证券法》?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违法行为发生时,新《证券法》尚未修订,只能依据2005年《证券法》作出相应处罚。2005年《证券法》中对于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责任偏低,60万元罚款已是法律规定的上限,证监会只能在法定范围内追责。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实施,违法成本已大幅提高。例如,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实行定额罚的,由原来规定的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分别提高到最高二百万元至二千万元(如欺诈发行行为),以及一百万元至一千万元(如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如内幕交易行为)。
2、处罚决定后康美药业将面临大量民事诉讼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投资人损失,投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民事赔偿。实践中,“虚假陈述”多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认定标准,也就是说《处罚决定书》是申请民事赔偿的前提。上述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尘埃落定后,将面临大量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诉讼索赔。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当投资损失是由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原因导致,方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即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需要存在因果关系;另外,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三、投资并购大事件
1、南方航空:拟发行不超1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南方航空公告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拟用于飞机购置、航材购置及维修项目,引进备用发动机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2、华懋科技: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华为投资
华懋科技公告,2020年5月4日,金威国际与上海华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投资”)签署《关于转让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框架协议》,约定金威国际拟向华为投资指定的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为9115.37万股股股份、比例为29.35%,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4.775亿元;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金威国际仍持有上市公司8%股份(2485.40万股),金威国际及其关联方将不会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前述交易完成后,华为投资将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
3、加加食品:自查发现存违规担保情形
加加食品公告,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为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存在的违规对外担保本金余额合计4.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4%;公司股票交易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4、同兴达:拟引入国资
同兴达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钟小平及刘秋香、公司股东泰欣德合伙的通知,获悉以上三位股东与金开资本于5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合计1013.9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金开资本。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3亿元
5、盘江股份:拟受让盘江控股持有盘南公司54.90%股权
盘江股份公告,公司拟受让盘江控股持有盘南公司54.90%的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将成为盘南公司的控股股东,合并盘南公司财务报表。
6、天广中茂:股东与尚融资本、铭泽投资解除战略合作协议
天广中茂公告,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股东陈秀玉、陈文团及尚融资本、铭泽投资的通知,陈秀玉、陈文团与尚融资本、铭泽投资于2020年5月11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原因是,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天广中茂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5月11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人民币),触发面值退市情形。因此,双方拟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上市公司重整的客观基础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