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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十届三中全会看未来:新时代经济发展与现代化管理的革新

发布日期:2024-08-06 15:53:45浏览:

引言


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税务管理改革迈入了新的阶段。这《决定》不仅是新时代改革的宣言书,更提供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行动指南。本文将提供《决定》中对经济、行业发展、税收管理等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内容的深度解读,同时将分析《决定》如何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并探讨其如何通过税务改革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均衡发展,从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一)市场机制的优化和经济制度的完善

《决定》明确指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同时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这表明中国经济将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优化和提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经济发展塑造新动能和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意味着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要加强市场监管,打造合法、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决定》提出:“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国经济将持续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由此可见,国家将继续扶持专精特新领域,为自主研发和科技兴国提供有力支持。为此,我们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创新环境,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创新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绿色低碳发展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决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这部分内容不仅展现了中国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定立场,同时也反映了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理念日益增强的关注和重视。中国致力于通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在《决定》中提到的具体措施包括:

(1)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绿色低碳产业:推进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向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转型。

(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决定》中强调:“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国家通过制定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市场准入壁垒,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

(五)促进企业出海

《决定》提出:“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同时,“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

这些措施体现在国家倾力为企业出海提供了政策协同和制度创新的双重支持。通过财税、金融及产业政策的整合,为构建贸易强国提供了坚实的体系支撑,有利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降低企业跨国经营的门槛。此外,通关、税务、外汇监管的创新为企业适应全球新业态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六)数字化和产业融合,促进智能制造

《决定》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这一方针通过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为培育高端制造业集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为企业在数据驱动和智能制造领域带来了发展机遇,促进产业模式和组织形态的创新,从而帮助企业在全球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通过这一转型,不仅能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还开辟了一条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税收管理发展: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


(一)健全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决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以及“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这包括优化税制结构以及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旨在形成一个更加公平、合理、高效的税收体系,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税收环境。

同时,《决定》中提到的“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预示着,国家将加强对以往不合规的地方性特殊政策的调整和整顿,以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和一致的市场环境。针对不合规的使用返还和洼地,我们需要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

《决定》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这意味着所有税收政策必须有法律依据,税收优惠政策将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从而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配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决定》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

这一方针意味着先进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将持续受益于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不仅有助于减轻技术型企业的经济压力,更能激励企业增加对创新研发和产业升级的投入,从而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企业可以预期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从而拓展发展空间,并在全球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三)健全直接税体系

《决定》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

首先,直接税包括所得税和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等财产税种。

其次,该条文使用的是“完善”和“规范”这样的表述,意味着是对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适度优化,而非彻底改革。自2019年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以来,现行制度已经趋于成型,且其合理性得到了认可。

此外,《决定》提到:“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这表明,在现有的“婴幼儿照顾和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基础上,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可抵扣个税所得税的幅度,从制度层面鼓励生育,从而加大对生育的支持力度。

(四)统一征收,优化管理

《决定》提出:“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

《决定》提出将一些地方性的“费”升级为国家统一的“税”,这一举措旨在让征收环节更有法可依。相应地,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将变得更加清晰明确,同时明确税前不能扣除的法律依据,旨在减少各地操作不统一的情况。



三、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


(一)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决定》中指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同时,《决定》还强调了“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通过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和拓展地方税源,让地方财政和地方发展更趋平衡,而且能更好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

《决定》中提到:“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消费税改革的三个方向为扩围、下划、后移。“扩围”意味着增加税目,“下划”指的是从中央到央地共享,而“后移”则是从生产代征变成到消费环节征收。

这里提到的“下划”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



四、金融体制改革:服务实体经济


(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决定》中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同时强调“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从而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

《决定》强调:“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这将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普惠金融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为金融发展指明新方向。



结语


《决定》不仅为中国经济发展和财税改革指明了方向,更在金融体制改革、企业国际化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持。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收制度、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以及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中国将构建更加公平、高效、透明的财税体系。这不仅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和金融保障,也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未来,随着《决定》的逐步实施,中国经济将展现出更加强劲的活力和韧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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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作者丨林苑君

编辑丨何雪雯

审核丨冯静雯

审定丨品牌宣传与市场拓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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