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English中文ItalianoFrançais

广悦人力资源周报丨2024年9月第3周

发布日期:2024-09-19 09:16:26浏览:


广悦劳动人事专栏每周二推出“人力资源周报”,汇集和推送有价值的劳动人事法律规定、用工资讯、政策动态、典型案例等,同时,我们会对每条资讯进行点评,提醒企业用工应该关注的问题,我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锦囊”。


以下是2024年9月第3周(总第64期)的内容:




资讯类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国务院制定《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09-13

【原文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pVn4A0Q1SM_Z9z4zroDw

律师提醒


TIPS

01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国务院制定《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TIPS

02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从2025年1月1日起,用15年时间,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的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TIPS

03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TIPS

04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案例:公司与空调安装工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及时发现工人违规行为,应承担次要责任

【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09-12

【原文标题】空调安装工人意外坠亡,谁之过?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6wsp36Zq0J5K0uS7LLedg

律师提醒


TIPS

05

本案中,法院认为,制冷工程公司与韦尊、赵周之间应是劳务关系。公司明知安装空调至少需要两人配合才能完成,但派发工作任务时仅指定韦尊,没有另行安排其他搭档,且多次派单给韦尊,将安装辅助工作人员的选任义务放任交由韦尊自行安排,向韦尊支付包括赵周在内的共同劳务的对价。制冷工程公司通过与韦尊等安装工人签订安全承诺书的方式,排除自己对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外的安装辅助人员发生安全事故风险的全部责任,对韦尊私自选任指定人员以外的安装辅助人员采取默许态度,未进行有效监督,却实际享有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外的安装辅助人员赵周与韦尊共同的劳务产生的收益,权利义务极不对等,应视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韦尊与赵周共同提供劳务的事实,应认定韦尊、赵周为共同提供劳务一方,公司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的规定,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自己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制冷工程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及时发现制止从业人员私自招揽与公司无关人员拆除安装空调的违规行为,应承担次要责任。公司虽与韦尊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但不能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制冷工程公司对赵周的损害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大湾区劳动争议广州创新研究院发布案例:超市促销员用工符合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特征时,应认定与超市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

【信息来源】“大湾区劳动争议广州创新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09-14

【原文标题】案例|如何认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j3vjKGapIzjBZQ5FkSN0g

律师提醒


TIPS

06

本案中,超市提交的工作日志显示,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赵女士遵守超市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量、考勤等要求,接受超市管理。工资结算周期是半月一结,每月发放2次,分别是3号、18号发放。赵女士在此期间,共接受工作任务35天,每天工作不超过3小时,具有较强的持续性与稳定性。而且赵女士从事的肉禽海产鲜蛋、生鲜理货工作属于超市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仲裁委根据用工事实依法认定双方之间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成立。


TIPS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可不用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终止用工,是较为灵活的用工模式。




【END】



声明

本文仅为交流探讨之目的,不代表广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与本所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或引用时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本文作者

雇佣与劳动法领域介绍

广悦雇佣与劳动法领域由高级合伙人黄梦燕律师带领,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劳动法律服务,在为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劳资专项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咨询、人员优化专项、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代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作者丨黄梦燕、陈超群

编辑丨何雪雯

审核丨黎丽娜

审定丨品牌宣传与市场拓展委

分享到:

  •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20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02423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