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律师于 2008 年作为主要创始合伙人创办了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黄山律师执业 20年,荣登《商法》2019-2021年度“A-List 法律精英”、钱伯斯 2020-2021 亚太“潜质律师”。在城市更新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导了包括石牌新庆村、潭村、沥滘村等多条重要城市更新的改造工作,现时是多个政府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2023年2月17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众所周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有超过约定或规定的动工日期未动工开发、已动工开发但面积不达标、已动工开发但投资额不达标三种情形;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则规定了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如果在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两年后,被无偿收回前,土地已经被设立抵押权或者被司法查封当如何处理?
城市更新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渐进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村集体、开发商等多元利益主体。在广州市旧村改造项目中,主要分为计划申报阶段、实施方案编制批复阶段以及拆迁补偿安置阶段,不同的改造阶段涉及到需要相关主体进行表决,不同表决事项所衍生的博弈关系错综复杂。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各类债权清偿顺位的正确认定涉及各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对实现《企业破产法》“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的立法目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破产案件中各类债权的清偿顺位进行一一梳理,并提示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形,可供债权人、债务人和破产管理人在具体案件中参考运用。
2023年2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根据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去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对《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穗府办规〔2017〕1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