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恋爱、同居、婚姻是人们永远都在讨论的话题,无论是最近杨迪和同居多年女友的分手、三个北大女博士采访上野千鹤子的争议还是政协委员提到的年轻人没时间恋爱结婚问题,我们围绕着话题产生了一系列法律层面的思考。
您可能希望自己一直单身,您可能期盼寻得一个终身伴侣,您可能有稳定的亲密关系纠结着是否结婚,您可能刚刚失去婚姻面临再一次的选择,到底怎么选择才适合?
我们今天从单身贵族、同居情侣、已婚夫妻三个群体,来讨论以下可能发生的情况,为您提供一些思路。
Part 1
财产问题
单身贵族
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赚的是自己的。
同居情侣
同居关系并非法定身份关系,无需履行登记手续,并无类似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推定规则。同居期间一方个人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情侣通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等方式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双方按份所有;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的具体份额按照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同居期间双方基于表达爱意的“1314”“520”等特殊金额的赠与,就算分手也无须返还;但是基于结婚为目的、明显超出日常范围的赠与或彩礼,分手后赠与方可要求另一方返还。
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已婚夫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夫妻一方对他人有明显超过日常支出的赠与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赠与予行为无效,有权要求返还赠与金额。夫妻一方接受他人赠与时,如赠与人明确赠予给其中一方个人的,则该赠与应为个人财产,如未明确具体受赠人,则认为是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之间的互相赠予财产,赠与人也可以在赠予财产权利转移前进行撤销。
大家最关心的,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能否通过在婚后加上配偶名字进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司法观点一般认为在房产证上无偿加上配偶的名字从实质上看为附条件的赠与,其条件是配偶与其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承诺,该条件不能成就时,赠与效力不发生或终止,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转化为共有财产,因配偶与其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房产仍以一方个人所有较为适宜,但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的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能够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用;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各地法院纷纷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防止离婚诉讼期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Part 2
扶养、继承问题
单身贵族
自己还是对自己负责,到了时间继承该继承的遗产。
同居情侣
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家庭关系。同居情侣之间不具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时,分割财产时,仅予以适当照顾。同居情侣之间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一方可依据“对被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而分得伴侣适当遗产;当然,一方也可以依照伴侣所立的有效遗嘱继承其个人遗产。
已婚夫妻
夫妻之间负有相互扶养义务,且配偶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就业或谋生能力暂时或较长时间丧失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或无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是因患病、年老等原因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水平,另一方应当支付扶养费。
Part 3
感情问题
单身贵族
没有感情就没有伤害,智者不入爱河。
同居情侣
同居关系往往不具有稳定性,情侣之间互相没有法定的忠诚义务,法律没有禁止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并不予以保护,只能是道德上的批判,如果感情破裂同居关系说解除就解除了。
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关系外。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存在财产分割或其他法律关系问题产生,法院才会受理。
已婚夫妻
法律规定一夫一妻的制度,双方有忠诚的责任与义务,如果一方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构成重婚罪。
若一方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绝对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明确了对无过错方权利的特殊保护,无过错方不仅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而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主张多分;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结婚的双方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Part 4
子女问题
单身贵族
这题超纲,不作回答。
同居情侣
非婚生子女的血缘关系存在不确定性,需要进行亲子鉴定,不当然地认定亲子关系,但是亲子鉴定程序复杂、困难重重。如确认为亲生子女后,无论父母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其享有的权利和婚生子女都是一样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子女问题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已婚夫妻
婚生子默认为亲生子女,除非有证据证明非亲生的。如果离婚,同样涉及抚养权、抚养费、探视子女问题。
Part 5
结语
希望今天的法律思考能够给你实用的参考价值,让你更加了解婚姻。无论从什么方面解读婚姻、提供参考,希望你能够本着初心、无所畏惧做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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