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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丨《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要点分析

发布日期:2023-07-18 17:25:37浏览:

引言


2023年7月17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征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与2021年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未颁布的《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相同,《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下称《条例》)属于由广州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律位阶远高于现有的城市更新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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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本次《条例》若顺利出台,将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为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本文将对本次征集意见的要点逐一分析。


Part 1

关于通过城中村改造加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


城中村改造工作将统筹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这将充分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解决广州市当前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矛盾,亦是完善了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也将不断改善广州城中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真正推动实现住有所居。

Part 2

关于城中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广州市的城中村存在不少传统产业,此前《广州市加快推进专业批发市场转型疏解三年行动方案》已要求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一批、转营发展一批、拆除关闭一批、搬迁疏解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城中村改造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将引导城中村引入科技创新产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村级工业园、物流园、传统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进一步倒逼低效用地主体主动实施改造或退出用地,更好地适应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转变的需求。


Part 3

关于在城中村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规定,城中村改造亦需要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文明传承与文化延续,明确城中村改造涉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程序,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Part 4

关于在城中村改造中加强树木保护


此前《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总则中设置了绿化保护和绿色发展两个条款,明确“三旧”改造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最大限度避免占用绿地、迁移和砍伐树木。

城中村改造更应当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同时衔接《城市绿化条例》《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法规的最新要求,坚持树木保护优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城乡绿化稳步发展。


Part 5

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补偿安置和权益保障


先补偿、后搬迁和复建安置先行一直以来都是城中村改造应当遵循的原则,《条例》或将与《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拓宽公众参与范围,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要求,保障权利主体合法权益。


Part 6

关于通过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裁决等方式解决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争议


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当少数留守户不配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目前无法通过现有法律途径解决此类争议并强制留守户搬迁,导致大量城中村改造项目因而停滞不前,严重阻碍了城市发展。

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均规定强化行政司法保障,实行政府裁决和司法裁判的相关规定,其中《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更提出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裁决三个具体路径,探索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少数对补偿安置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留守户问题。本次征集意见再次重提上述三个路径,《条例》或将通过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裁决这三种方式明确拆迁补偿争议解决路径,进一步推动依法解决动迁难问题。


Part 7

关于通过城中村改造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根据《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已失效)的规定,旧村庄改造项目安置地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划拨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申请将地块转为国有土地。换言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保留集体建设用地性质。此前出台的《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属于用地审批类型之一,且《广州市“三旧”用地报批要件参考模板(2022年版)》已明确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条例》或将更加明确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相关程序,为后续依法强制执行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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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目前,我市在城中村改造中关于统筹住房保障、产业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拆迁补偿争议等方面的重要规则,都亟须上升到法规层面予以规定。我们期盼,《条例》将有效解决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助力广州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为广州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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