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English中文ItalianoFrançais

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实务分享

发布日期:2024-07-19 09:40:16浏览:

引言


在知识产权领域,随着创新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对于申请执行人(权利人)来说,如何高效、准确地执行知识产权案件,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结合实务,探讨知识产权案件执行程序中关于停止侵权的执行事项,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参考。


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过程。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受理与执行立案

当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需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立案条件后,予以受理并立案。

2. 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立案后,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3. 财产调查与控制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应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4. 强制执行措施

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

5. 执行终结

当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执行标的物灭失等情形出现时,执行程序终结。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常见的执行内容主要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赔偿损失等。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法院的审理认定、判决在申请人诉求范围内进行裁判,因此申请人需要了解起诉前锁定具体的侵权行为,明确自身的合理主张范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一、执行事项——停止侵权


在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程序中,停止侵权的执行事项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一)停止侵权的执行依据

停止侵权的执行依据主要包括生效的法律文书和法院作出的裁定。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是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基础。而法院作出的裁定,如诉前禁令、诉中禁令等,也是停止侵权执行的重要依据。

(二)停止侵权的执行方式

1. 责令被执行人自行履行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责令被执行人自行履行停止侵权的义务是最优先的选项。被执行人可以在法院的监督下,自行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物品。这种方式既能够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减少执行成本。

2. 强制执行措施

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停止侵权的义务时,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停止侵权的执行事项,除常见的停止销售、制造或传播侵权内容以外,为了更强的针对性,还可以结合具体主张:


(1)销毁

- 定义:包括销毁侵权物品、销毁侵权工具设备等。

- 目的:直接消除侵权物品和工具,从根本上防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2)下架

- 定义:对进入商业流通领域内的侵权产品,采取的退出线上、线下等销售渠道的形式。

- 目的:通过下架,将侵权产品从市场中移除,避免其继续销售给消费者。

(3)召回

- 定义:将进入流通领域的侵权物品收回。

- 目的:防止已经流通的侵权物品继续对申请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4)删除

- 定义:适用于对呈现在互联网上的侵害行为所涉及的工业产品、商业标识以及相应网络链接等进行删除。

- 目的:通过删除,阻止侵权内容在互联网上的进一步传播。

(5)屏蔽

- 定义:如涉及到利用互联网对知识产权侵害的侵权行为,可以适用屏蔽形式,防止侵害的扩大。

- 目的:通过屏蔽,限制侵权内容的访问和展示,降低其对公众的影响。


申请人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单独或合并主张,同时在个案适用实践中,还可以对以上形式做更进一步的细化适用。


总之,停止侵权是知识产权案件中申请人常见的诉讼请求之一以及执行事项之一,其具体表现方式多样,旨在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停止侵权的执行难点和应对策略

1. 执行难点

(1)侵权物品库存、终端销售难以确定: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申请人往往难以举证侵权人真实库存,以及侵权产品的销售终端,导致在执行过程中,面对销毁库存、召回等执行事项某个时候会处于“被动”状态。


(2)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时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故意下落不明,导致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3)执行成本高昂:知识产权案件的停止侵权执行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执行成本高昂。

2. 应对策略

(1)加强证据保全工作:在起诉阶段,申请人应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明确侵权行为,固定侵权物品数量,以便在执行过程中能够准确打击。


(2)完善被执行人信息:期待法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被执行人的信息库,以便在执行过程中能够迅速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


(3)优化执行程序:法院应优化执行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二、执行事项——消除影响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消除影响是侵权人应当采取的措施之一,以消除因侵权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不良影响。消除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赔礼道歉

侵权人可以通过公开赔礼道歉的方式,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并向申请人表达歉意。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消除侵权行为对申请人声誉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体现出侵权人的悔过态度。

(二)发布声明或公告

侵权人可以在相关媒体或平台上发布声明或公告,澄清事实,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停止侵权行为。这种方式可以广泛地告知公众侵权行为的真相,避免误解和误判,从而消除对申请人的不良影响。

(三)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

在某些情况下,侵权人可能需要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来消除影响。例如,如果侵权行为导致申请人的作品被非法复制或传播,侵权人应当采取措施删除或下架这些非法复制品,以阻止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并消除对申请人的影响。

总而言之,消除影响的最终目的是恢复申请人的名誉和信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侵权行为对申请人声誉和商业形象的损害,从而恢复其在市场和社会中的正面形象。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具体案件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消除影响的具体方式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本执行事项的实施一般情况来说需要侵权人“积极配合”,由侵权人制作致歉函或声明后对外发布。但实际情况,能如此“积极配合”的侵权人确实为数不多,倘若其又处于“失联”状态,那无疑陷入“僵局”。对此,我们建议在诉讼启动时针对该情况在诉讼请求中提前做好备选方案,从而将“被动”转化为“主动”。具体的诉讼请求可参考如下: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XXX》(报刊名称)显著位置(中缝除外)连续7天就涉案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内容需经法院审核);若逾期未履行,请求法院在前述报刊上刊登本判决内容,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执行事项——赔偿损失


本执行事项和其他财产性案件执行程序一致,本文不再一一展开。



总结


未来,知识产权案件执行程序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型知识产权不断涌现,对执行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全球化背景下跨国知识产权纠纷增多,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

为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执行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能力;二是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准确性;

四是加强司法公开和透明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案件执行程序的信任度。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案件执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执行力度,可以保护创新成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体现法律权威和提高司法效率。



声明

本文仅为交流探讨之目的,不代表广悦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与本所沟通授权事宜,并于转载或引用时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

本文作者

作者丨余裕武、方洁萍

编辑丨何雪雯

审核丨黄晓俊

审定丨品牌宣传与市场拓展委



分享到:

  •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20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02423号-2 Designed by Wanhu